第四章  聖經中體之於魂的關係

聖經對於體、魂、靈之間的關係,僅僅止於暗喻,並沒有明示。聖經從未明文地揭示:理智是人主宰的機關,情感較低於理智,意志則介於兩者之間─一面受理智的支配,一面抗拒情感的慾望。儘管聖經的啟示與治學的方法不同,但並不表示二者不能共存。我們大可先從聖經的啟示中,勾勒出人本質中體、魂、靈三部分的關係,再將其置於一如亞里斯多德的理論體系之中。

  我們所要查明的第一個問題是,聖經如何論到魂與體的關係?聖經生理學在聖經心理學上所扮演的角色又是甚麼?首先,我們不以在聖經中尋求現代生理學的蛛絲馬跡為要務。我們也沒有必要去推測哈維(Hervey)、貝爾(Bell)、牛頓(Newton)、賴爾(Lyell)等現代生理學家的發現,是否曾經隱示在摩西或所羅門的言論中。現代解剖學三個最重大的發現是:一,血液的循環;二,大腦是人的思考器官;三,神經系統是人感覺和動作的官能。然而這三大發現,無論是在希伯來的古卷、亞里斯多德的著作、或任何亞派生理學家的著作中,都從未觸及。一直要到托勒密(註8)的時期,人們才開始對「大腦是人情感和思考中樞」這個今日極為淺顯的常識,有些許認知。儘管在此題上,柏拉圖確實曾作出十分相近的假設,然而那畢竟只是僥倖,稱不上事實的發現。柏拉圖將神(God)和物質(matter)設定為原型(archetypes),而物質的初始形式為三角形。從這些三角關係中,合成出了四種元素;在第五元素─靈魂(soul)加入後,人就產生了。他認為人最先成形的部分是脊髓,脊髓覆上骨骼,骨骼再覆上肉體。他認為靈魂位於大腦,因為他將大腦視為「脊髓的延續」;而維繫脊髓的韌帶和骨骼,則被視為是連絡精神與物質兩部分的中介。只是,這個「靈魂位於大腦」的論點,不過是一個未經證實的假設;所以後來的生理學家,紛紛重返早先的觀點,將「心」視為人生命的中樞,一切神經傳導的樞紐,以及感覺、意識、並思考的主宰器官。亞里斯多德將「腦」僅視為脊髓的贅生之物,恆冷且恆濕,隨時準備撲滅心中的熱火。這個「靈魂位於心臟」的古老觀念,一直到羅菲勒斯(Herophilus)和依拉圖斯(Erasistratus之縮名)這兩位亞歷山大的醫生,對醫學研究用的犯人屍體進行解剖後,才被徹底翻轉過來。然而,人類語言文化的進程,始終未能趕上科學先驅的腳蹤。直至今日,人們口中的「心」,雖早已不是思考的工具,但卻仍是感覺的中心。我們常會在言談中使用寬大的心、善感的心、淌血的心等語句。今日的「頭」和「心」,已成了兩件對立的事物;前者用以盛裝智能,後者用以承載感覺。遲早,「淌血的心」連同其上邱比特的神箭所造成的胡言胡語,將從人類的語言中一併消失,但如今我們還是暫時處在語言轉換的時期。雖然「靈魂之城」(Mansoul,參見本仁約翰﹝John Bunyan﹞《聖戰》﹝The Holy War﹞一書)一時無法將其「首都」從「心」遷徙到「腦」,但這個「遷都」的過程,的確已經展開。因為我們已經明白,將「心」當作意識和感覺的器官,只是人們對約定成俗之說法的一種讓步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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